專題討論15:DRGs與醫療品質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and Medical Quality Improvement

S15-3
實施DRGs後醫療品質及資訊揭露
沈茂庭
中央健康保險局

中央健康保險局自88年開始規劃台灣版的住診診斷關聯群(TW-DRGs),目前已修正為第三版,共計23個MDC(Major Diagnostic Categories)969項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醫院總額下實施Tw-DRGs支付制度,已協訂的總額不會因此增加或減少,實施的目的不在控制費用,而是期望醫院加強臨床路徑等管理,改善病人照護品質與療效,並獲得合理回饋,以鼓勵效率與品質。
中央健康保險局一向重視民眾就醫權益及醫療品質,因應本次支付制度的改革,醫療品質將以病患接受醫療服務的完整性、適當性為重點,例如:出院後再回來急診比率、出院後重覆入院比率、以DRGs校正之特定疾病(如肺炎)3日內、14日內、30日內再住院率等,同時會透過專業審查以確認醫療服務適當性,另外相關的監控指標將透過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定期回饋轄區醫院自身及同儕比較結果,供醫院內部管理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