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4:兒童營養與疾病
Childhood Nutrition and Related Diseases

S4-3
兒童營養與肥胖
Childhood Nutrition and Obesity
陳偉德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 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

無論嬰兒或成人都必須從體外攝取一些物質才能存活,必需的物質包括空氣和營養素。從生化的觀點,必需營養素包括六大類:水、氨基酸、脂肪酸、維生素、礦物質和熱量,這種分類與傳統略有不同,但將包括脂肪、蛋白質與碳水化合物之熱量獨立分出,有助於了解營養與肥胖的因果關係及處置原則。肥胖的基本成因除了少數例外,皆係長時間熱量的攝取超過熱量的消耗,多餘的熱量以脂肪的形式貯存於體內,造成體內脂肪過多,因此判斷是否肥胖應以測量體脂肪為主,但是因為體脂肪測量不易,故學術界的共識是以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作為診斷標準。不過,BMI的標準值若取決於人口調查,常因肥胖人口增多而失其準確性,過去我們嘗試以健康體適能(800/1600公尺跑走、立定跳遠、屈膝仰臥起坐、坐姿體前彎)做為準則,取4項體適能皆較佳的學童之身高、體重及BMI作標準,已被衛生署採納為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的標準。

最近,世界衛生組織有鑑於哺餵母乳是幼兒生長的「黃金標準」,以不同地域健康新生兒經母乳及合理的副食品哺餵,蒐集0至5歲之縱向式成長指標,於2006年公佈新的國際嬰幼兒生長標準;對於兒童及青少年,世界衛生組織的專家仍以1977年肥胖較不嚴重年代的NCHS/WHO原始數據,經新統計方式處理,於2007年公佈5至19歲的國際生長標準。考慮台灣地區13至15歲以後青少年之生長模式仍有世代及種族差異,而且成人之肥胖定義也與世界衛生組織不同,合併上述三套標準,訂定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包括身高、體重及BMI之標準,應是可行及合理的作法。

兒童肥胖之處置,除了考慮是否為繼發性肥胖外,肥胖的程度與年齡、是否合併高血壓或血脂異常、是否有肥胖家族史等因素,都是需要注意之原則,衛生署食品資訊網公告之篩選及處理流程圖,可做為進行積極減重計劃、短期間維持體重不再增加、轉介專科醫師或隔年再評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