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演講22:長期照護與全民健康保險
Long-term Care and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E22-3
長期照護保險相關的產業發展
Development of the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 Related Industry
李光廷
萬能科技大學國際企業系

  經建員會自2008年12月以來,積極展開「長期照護保險」規劃工作,2009年7月出爐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初步規劃成果與構想」報告書指摘,為因應人口老化,長期照護服務是整體照護制度的一環:(1)整體照護制度應涵蓋生活照顧服務、醫療服務及長期照護服務等三大體系,以滿足不同身體狀況之國民各方面需求。此三大體系需要政府與民間共同努力,以持續發展多元化照護服務體系,並強化服務輸送體系之連結,除滿足民眾需求外,亦可發展相關產業,促進經濟成長,並創造就業機會」…(以下略)。基於此構想,推估2012年將有1,042億元產值,新增就業人口11.5萬人、養生保健投入170.54億元,預估在2012年市值將可達到2,009億元,使照護產業未來商機無窮。

  導入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不單是解決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的照護問題,社區自主性、主體性的需求也會在制度推動的同時一一浮現。藉由支付保險給付所衍生的相關人力、物力、財力,的確是社區產業發展的良好契機,真正落實以住民為主體的社區營造願景。

  保險給付分「現金給付」和「實物給付」,照護服務屬於「實物給付」。依長期照護保險的旨趣,給付內容傾向於「實物給付」較能符合制度目的。儘管「實物給付」的前提,必須根據個人的「需照護程度」而核定適量的「照護計劃(care plan)」,再由專業人員提供一定水準的服務,以國外經驗來看,只要保險制度一啟動,制度實施後的利用量立即加倍攀升及成長。

  問題是,過去以來,福利服務事業幾乎處在一個「沒有競爭的世界」從事活動,非營利組織業者如果沒有政府的補助,幾乎難以為繼;而不符合補助條件的民間業者,不是削價競爭,就是以最低限度的服務品質及人力水準維持營業。如果不改變目前照護市場生態,顯然不足以支應「保險給付」需求。

  基於上述認知,光靠「社會福利團體」或「非營利組織」等沒有利基誘因下所產出的服務種類及能量實在有限。照護服務市場亟需要政府政策鬆綁,吸引更多中小型企業及社區住民自組聯盟投入經營,始有發展成「商業」規模,繼而開創更多相關產業的可能;而公權力必須介入,控管商業≠暴利≠壟斷,以免陷弱勢於不公平的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