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7:自殺防治的挑戰
Challenge to Suicidal Prevention

S17-2
自殺未遂之通報與關懷
廖士程
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心身醫學科

  我國目前之自殺防治策略,與世界其他先進國家同步,考量自殺行為成因複雜而多樣之特性,以三個主要層面擬定方案,分別為全面性(universal)、選擇性(selective)與指標性(indicative)策略。其中指標性自殺防治策略之標的族群主要為企圖自殺後存活者,相關作法為落實自殺相關個案管理制度,以期給予企圖自殺者有效的身心醫療及社會介入措施,以防止其再度試圖自殺以及不幸自殺身亡。企圖自殺者是眾多自殺高危險族群當中,較容易與醫療體系發生關聯,且明顯呈現其介入需求的族群。從2006年1月1日起,台灣第一個全國性單一入口網路,針對企圖自殺者之通報系統,也就是「衛生局、所網路便民服務計畫」,目前已更名為「衛生資訊通報服務入口網」中建置的「自殺通報系統」正式啟用。企圖自殺者是自殺身亡之重要高危險族群,雖然自殺防治工作絕非醫療體系獨立可完成,然而醫療服務體系有相當之機會可以接觸到這些個案,也因而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概念中重要之一環,而且對於自殺防治而言,高危險介入策略(high risk strategy) 與一般大眾介入策略(population-based strategy)同樣重要。針對企圖自殺者面臨的社會心理事件給予有效的介入與支持(包含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社會救助、家暴或失業等現實問題之協助解決),同時透過教育訓練健全民眾心理健康。目前雖然仍缺乏強烈證據支持某一特定介入方式,能夠顯著地降低再自殺率或死亡率,這可能部分源於自殺行為多重而複雜之成因。由過去之研究回顧中,顯示學界仍迄待發展更有效率之自殺行為防治方法,而以結構性之後續關懷服務,增進個案與服務體系之接觸,落實符合當代實證標準之治療模式,強化企圖者與「網網相連」之多元支持系統更密切之連結,使具有生物心理層面脆弱性之個案接受持續而有效之治療,使遭逢社會經濟剝奪(deprived)個案接受更優質的扶助與支援,應是未來針對企圖者介入服務應努力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