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演講1:社區末期醫療照護新境界
New Horizon of Community Hospice and Palliative Care

E1-1
社區末期醫療照護推展的困境與解決策略
End of Life Care in Community: Dilemma and Strategy
黃勝堅
台大醫院外科

  安寧緩和照護為生命末期照顧之最新趨勢,對於病患之生命末期,無論是癌症、急重症或者是慢性病,均應該接受高品質的照護。如此,所有面對死亡的病患及家屬都能得到身、心、靈及社會全方為之照護。在台灣的風俗習慣,面對生命末期,最好能夠壽終正寢,在所有的子孫陪伴之下安詳的往生。

  實務上,由於社區末期照護支援的不足,往往無法如願以償。目前絕大部分的生命末期都發生於地區醫院以上之醫療機構,由於對生命末期法律的認知不清,以及擔心醫療糾紛,所以一旦面對生命末期常常執行不必要的無效醫療。在加上台灣目前法律規定,維生系統只有在病人自己簽署意願書的狀態之下才得以撤除,所以絕大部分希望臨終返家的病患及家屬絕大部分以病危出院的方式來滿足所謂「壽終正寢」的需求。

  要解決這樣的問題,首先,要落實病人自主權,應先瞭解病人接受治療的意願,並由病人本身決定;若病患無自主決定能力,亦未曾預立意願書或委任醫療代理人時,則由法定代理人依病人最大利益,來決定進行醫療的方式。主治醫師的職責應該是善盡病情告知之責,提供明晰、易懂的相關醫療資訊,來幫助病人及家屬作出最適合且令他們心安的選擇。可惜目前整個社會的氛為或者是醫師的態度,對於死亡議題大多採取逃避的態度。臨終實務上,病人極少參與生命末期的決策。由於無法及早討論生命末期議題,以至於病人面對生命末期決策時,都為時已晚。再者,基層醫療的醫師長期以來未參予生命末期照護,因此一旦面對此議題,不論是在態度上或者是能力上都不足以應付。

  要建立良好的社區生命末期照護,首先必須讓社區醫師群們了解照護病患協助善終是重要的,有意義的。再者社區的大型醫療機構必須結合基層的醫師群給予最大的支援,使得基層醫師照顧生命末期病患無論是在技術上或行政上都無後顧之憂。如此才有可能達成在地老化、在地凋零的高品質社區生命末期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