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1:從消防安全談醫療作業環境安全之促進
Improving Safety in Environmental of Care–Fire Safety Perspectives

S11-1
醫療機構防災應變之政策規劃與未來展望
Policy and Regulation on Hospital Disaster Management
石崇良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

  為均衡醫療資源發展與醫事人力之合理分布,衛生署自1986年起規劃醫療網計畫,並鼓勵於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興建醫院,惟因大環境之變遷如交通便捷生活圈改變,人口老化、少子化,以及全民健保積極之財務管控措施等,致使醫院之經營面臨挑戰而呈兩極化發展,其中對於小型醫院營運管理所造成的衝擊尤為嚴峻,部份醫院為求生存並因應慢性疾病與老年人口照護之需求,相繼轉型或改建為呼吸照護病房、洗腎中心或老人安養機構(護理之家)等,而前揭醫院許多係利用舊有建築物改建,雖符合興建當時之法規,但一旦發生意外災害如火災,不僅危及病患、醫護人員之生命傷亡,更有可能使醫療服務功能中斷衍生急迫之持續照護問題。另一方面,近年來大型醫院林立,動則千床以上之規模,一旦發生意外災害,可想像其救災難度之高,且對於區域醫療照護之影響亦不容忽視。依本署委託財團法人醫策會建置之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資料顯示,近五年來(95~99年)各級醫院所通報之火災等公安事故計有181件,平均每年在36件左右,雖多屬輕微但也顯示問題背後有值得政府管理部門與醫療機構共同關注之處。單就防火安全而言即面臨以下問題,包括:
1 法規不朔既往,造成防火安全的大漏洞。
2 住院病人(住民)型態改變,原有緊急應變疏散策略難以適用。
3 內部醫護人員緊縮,大幅削弱緊急應變能力。
4 醫療管線破壞防火系統,提供火煙擴散途徑。
5 現有建管及消防規範,無法提供足夠保障。
6 醫院經營方式改變,忽視防火安全之改善。

  因此,衛生署除在新制醫院評鑑基準中,規範有關危機管理及緊急災難變事項之要求外,更於「99-100年度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及執行策略」中新增年度目標第九項:加強醫院火災預防與應變內容,未來則研訂醫院之防災標準,期待各級醫院重視並提昇醫院之防災應變能力,保障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