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1:從消防安全談醫療作業環境安全之促進
Improving Safety in Environmental of Care–Fire Safety Perspectives

S11-4
以醫院評鑑改善醫療作業環境安全
Improving Safety in the Environmental of Care by Implementing Hospital Accreditation
張文成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基金會 醫療志業發展處

  分析國內的醫院火災案例可知起火之主要原因為電線走火、電流超過負載,而國外(英國、澳洲、中國、美國)的起火原因則以電器、易燃物、氧氣、人為縱火等為最常見。而導致國內人命傷亡主要因素為消防安全設備管理失當、通報及避難疏散引導規劃與協助人員訓練不足等。

  依據國內火災救災專家之經驗,醫院因具有下列特性造成搶救困難,如(1)大量收容人員且自主行動能力差(2)內部電氣使用量大且複雜(3)可燃氣體維生管線多(4)建築空間複合用途且高層與複合化(5)場所使用全年無休不中斷(6)垂直疏散不易(7)消防單位對救災動線不熟悉(8)危險物品眾多(9)火載量高(10)救災與疏散動線重疊。

  為避免醫院受到火災災害之衝擊影響病人安全,行政院衛生署「病人安全委員會」在99~100年之病人安全年度目標中新增「加強醫院火災預防與應變」為第九項目標;另,醫策會辦理醫院評鑑時,亦將相關之評鑑基準納入且列為必要項目,如新制醫院評鑑基準第二版之經營管理主軸1.8.4.「建立醫院危機管理機制」與1.8.7.「訂定符合醫院危機管理需要之緊急災難應變計畫及作業程序」等;為強化各級醫療機構加強與火災相關之設施與設備之維護工作以提升火災之預防與減災能力,將評鑑基準1.6.13「定期檢查及維修機電、安全、消防、供水、緊急供電等設備,並有記錄可查」列為必要項目。另為防止人為縱火及破壞醫療作業環境之安全,評鑑基準1.6.9「提供良好且安全的工作環境」與1.6.16「訂定明確適當的安全管理業務內容及範圍」亦列為評鑑查核重點。

  考量醫院之特性、搶救之困難度與參考國內外專家之建議,作者認為醫院必須落實火災之危機管理制度,包括預防、減災、應變、復原與學習,醫院若能確實執行火災預防管理與應變等相關評鑑基準之規範,必能降低火災發生之風險,以減少病人、員工之傷亡與財產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