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3:ECMO在台灣20年來所引申之問題及討論
ECMO related issue in Taiwan

S13-1
ECMO醫療管理
ECMO Health Care Administration
林萍章 武孟餘 蔡峰鈞
長庚紀念醫院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

  ECMO的特色是複雜且牽涉到很多科系,所治療的病人雖以心肺衰竭瀕臨垂死病人為主,但往往也併有急性腎肝衰竭,更牽涉到營養、感染等各種問題。單獨一個醫師無法處理全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需要心臟外科,外科重症,護理,技術員…共同合作,才能完成。然而,ECMO費用昂貴,雖有健保給付,但治療效果難以預測。心臟外科醫師除了面對家屬的壓力以外,尚須承受醫療人力物力損耗過多、擠壓外科(甚至整個醫界)的資源,引起非議甚多。(柯文哲教授2006)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99年1月14日發布的估測結果,98年兩性零歲平均餘命預估為78.97歲,超越美國,但和德國不相上下。然而,臺灣醫師可運用之醫療費用卻比其他國家差很多。以最新醫療救命科技「ECMO」 之平均醫療費用為例,北歐挪威每病人213,246美元,長庚醫院僅為每病人40,236美元。急救後裝置、死亡與長期住院病人之醫療費用顯著較高。我們的醫療人力費用(41%)與血液製品(8%)所佔比例明顯較低。總住院費用之複迴歸預測模型為 : 總住院費用 = 32306 + 302 x(住院天數) - 11,731x(非因開心手術後之心因性休克或非因心跳停止接受葉克膜治療) + 10,876x(院內死亡)。使用ECMO後存活出院之預期值為43%,預期醫療費用為93,451美元。出院半年且無重大併發症之之預期值為37.5%,預期醫療費用為107,296美元。

  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有提供完善安全設施,充足合格的醫事人員,建立整體安全系統的責任(陳聰富教授2010)。從而,醫療機構對「ECMO」相關人員的充分供應、完整訓練與品質管理,有責無旁貸的義務。相關醫學會除認證外,更應制定嚴謹的適應症與禁忌症,並提供實證數據,作為衛生署制定政策之參考,以避免ECMO被濫用。

  因為總住院天數與治療成功率是決定總住院費用的重要因子,各醫療團隊應儘量採用可能可以標準化治療流程與提升治療成功率的策略來進行這項高度耗費醫療資本的治療。從而,ECMO能否發揮其高科技功能,係植基於科際整合,上至國家社會、衛生署與健保局的支持,下至病人、家屬與各科系醫事人員之全力配合,外加醫療刑法的適度修正,方能拯救垂死生命,造福台灣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