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3:ECMO在台灣20年來所引申之問題及討論
ECMO related issue in Taiwan

S13-2
ECMO衍生之法律問題
周迺寬1 陳益祥1 虞希禹1 柯文哲1 黃書健1 吳毅暉1 紀乃新1 王植賢1
許榮彬1 詹志洋1 張重義1 邱英世1 王水深1 朱志奇2 蔡甫昌3 林子儀4
台大醫院外科部1 台大醫院社工室2 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3 司法院大法官4

  葉克膜維生系統在台灣的發展與歐美國家葉克膜維生系統的發展不一樣,對於葉克膜維生系統臨床適應症的優先順序與保險給付政策也有甚大差異。葉克膜維生系統因而在本國與外國的法律上也會出現不同處遇的問題,正因為國與國間醫療政策不同,台灣出現了不同於國際標準品質評估的臨床成效。所以葉克膜維生系統在台灣的相關法律見解,就不能完全比照歐美的見解,台灣必須有自己國家關於葉克膜維生系統的法律見解。針對葉克膜維生系統的健保給付,為什麼以用在非呼吸窘困症病例為主?何以心臟外科論文發表會提出台灣健保給付葉克膜維生系統的申請,而歐美葉克膜維生系統卻先用在小兒科呼吸窘困症為主?先分析國內外葉克膜維生系統發展過程,心臟外科在開心手術使用人工心肺機,開心手術後若心臟功能不全,無法脫離傳統人工心肺機,此時,即為開心術後心衰竭,自一九七○代在歐美係使用心室輔助器而非葉克膜維生系統,而台大醫院自一九八○年代則開始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來取代心室輔助器,從這些病患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得到寶貴臨床經驗,對於急性心肌炎併休克,在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下,急救成功率達六成,其結果不輸心室輔助器,台大醫院醫師發表的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臨床論文慢慢被國際雜誌接受,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台灣社會對於心臟外科病患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的接受度,也與歐美醫學倫理對於此方面的發展出現不同,台灣醫界與衛生署對於葉克膜維生系統衝擊醫療生態的認知,的確不同於葉克膜維生系統衝擊歐美的醫療生態,而且面對的社會倫理與法律規範也大不相同。

  一九九○年後,葉克膜維生系統成為國內醫藥記者報導的重要議題。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其費用由病患自行負擔,與心室輔助器費用比較,葉克膜維生系統雖然比較便宜,但仍然是病患負擔。二○○二年台大醫院向健保局成功申請到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的健保給付,對於國內醫療生態及給付資源分配有一定影響。「葉克膜維生系統(葉醫師)」成功救了許多國人,也屢屢破了世界紀錄。一位細菌性心內膜的病人因為三個心臟瓣膜嚴重受損,無法用任何方法置換,病人依賴傳統的人工心肺機維生,當下的醫療團隊與家屬及台大心臟外科醫師討論,做出驚人的決定,將他的心臟從胸部移除,置放了四條人工血管接上一套葉克膜維生系統後,再轉送到台大醫院繼續治療,將一套葉克膜維生系統再加上第二套葉克膜維生系統。病人當時沒有心電圖波及動脈血壓脈動波,在國內的法律下,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於心臟失去功能之病患身上,業已將生與死的界線模糊化,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以維持病人生命,在台灣,已然衝擊到傳統對死亡的法律見解。若是法律人與非外科系的醫界同仁諮詢相關的死亡認定,其見解很可能與外科系的醫界同仁對於死亡的看法大不相同;何況,法界人士在此類案件的自由心證也已出現兩極見解,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所衍生的法律問題與糾紛已經出現,台灣醫學會正積極努力將這個使用葉克膜維生系統衍生的法律層面議題,加以探討分析,並將納入生命風險倫理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