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5:人口政策何去何從?

S15-1
台灣生育轉型
Fertility Transition in Taiwan
張明正
亞洲大學健康管理研究所

  台灣的淨繁殖率 〈NRR〉於1983 年降為一的人口「替代水準」,並於2003年與2009年分別再降為0.5及0.6的超低生育水準。在1964年全島性家庭計畫積極推廣時,總生育率〈TFR〉為5.10而淨繁殖率為2.27。因此台灣於家庭計畫全面推展後的20年完成生育轉型,並於1984年後淨繁殖率低於生育替代水準。

  本文旨在探討台灣總生育率於1983年達到2.1後20年生育行為的變化,並與先前生育轉型過程作比較。在生育尚未轉型前,出生率的下降,有三分之二係有偶生育率下降所致,而晚婚佔三分之一。至於年齡結構的變化則有礙出生率的下降。1983~1997年間,總生育率進一步下降為1.7~1.8 完全由婦女晚婚所導致。育齡婦女人口老化有助於出生率的下降。再者,晚婚所導致延後生育,可能使傳統的總生育率〈TFR〉產生誤導。的確胎次別漸進比率〈parity-progression ratios〉將TFR從1.7提升為2.0。台灣已達到完全避孕社會,因而有關家庭計畫之知識、態度與?行之階層〈KAP-GAP〉之差異已不復存在。若沒有家庭計畫的積極介入,生育水準之變化將難於確定。不過家庭計畫的確提供有效的避孕方法,使生育率下降。

  再者,依據同一世代出生的婦女,其累積的出生所得之總生育率顯示,在1961年出生世代前的總生育數平均大於二個子女,而1961年世代後出生的婦女,其生育之子女數少於二個子女。因而,在1992年,將人口成長目標由「緩和人口成長」改為「維持人口合理成長」,由於台灣地區人口生育率持續下降,且人口淨繁殖率已低於人口替換率,此人口成長趨勢若持續發展,則台灣地區的人口成長將在二、三十年間達到零成長後迅速轉為負成長。因此,未來的人口成長目標將以維持人口合理成長為首要,並著重於鼓勵青年男女於適婚年齡結婚、生育,以提高有偶率及有偶婦女生育率,並減低單一子女家庭比率與協助不孕夫婦治療等方式,達到「兩個孩子恰恰好」之理想目標。

  不過,上述之政策與措施未能達到提升生育率之效果,因而行政院於2005年研擬「人口政策白皮書」藉以提升台灣生育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