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演講5:台灣醫學教育的變革
Medical Education Reform in Taiwan

程 序 表

E5-3
醫學生之核心能力與OSCE之應用
Core Clinical Competence of Medical Graduates and the Application of OSCE
劉克明 劉敏 賴春生1 林其和2 蔡淳娟3 吳錫金4 朱宗信5
簡淑娟5
高雄醫學大學解剖學科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1 成功大學醫學院2 義守大學醫學院3
中國醫藥大學醫學院4 台灣大學醫學院5

  醫學生的學習成果包括執行醫療照護之知識、技能、態度、價值觀及專業素養等,應該要反映且達到民眾之醫療需求與社會的期望。英國、美國、荷蘭、瑞士、日本等國已訂定醫學生畢業時必須具備之臨床能力,台灣也在2004年訂定醫學生畢業時必備之臨床能力。
2004年6月25日,台灣十一所醫學院校代表會議建議「台灣醫學生畢業時必須具備之臨床能力」共103項,包括理學檢查的技巧34項、影像學的解讀5項、實驗診斷的技巧與判讀8項、程序上的技巧25項、治療的技巧20項、基本的臨床態度7項以及基本的臨床溝通技巧4項。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進行課程改革時,即將這些臨床能力整合於各個模組 (Block) 當中,並以客觀結構式臨床測驗(OSCE)評估學生之學習成果。

  2007年10月19日,第44次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院長會議決議成立「醫學系學制改革規劃小組」,由成大醫學院林院長擔任召集人,研議醫學系實施新學制。為配合民國102年實施之醫學系六年制學制,第9次之小組會議決議分設5個任務編組。其中臨床實習及技能評估小組於2011年3月8日開會,討論醫學系學生畢業時基本能力之評估方式與標準,決議:(1)臨床技能評估標準分為Level I至Level V(參考2009 Netherlands Framework修訂之標準);(2)各項臨床技能評估標準至少需達Level III(含)以上。(3)「醫學生畢業時基本能力之評估項目標準」共81項基本能力,包括身體診查的技巧31項、影像的判讀6項、實驗診斷的技巧8項、操作型技巧16項、治療的技術14項、其他的技術6項,提供各校規劃新課程之參考。

  5個任務編組之制度經費及法規協調小組,於2010年8月17日會議中,建議國內醫學系畢業生,於畢業前須通過客觀結構式臨床測驗(OSCE)方能畢業,並取得第二階段醫師國家執照考試之資格。

  2011年4月,考選部委由台灣醫學教育學會辦理全國OSCE聯考之試辦。此次OSCE聯考之目的是藉由實作過程,評量醫學生的臨床技能、態度與專業素養等醫療照護能力。考試方式採12個測驗站,每站10分鐘。該年度之應屆畢業生人數為1260人,實際應考人數為1003人,及格人數976人,不及格人數27人。

  預期OSCE將成為醫師國家執照考試第二階段測驗項目之一,且以新訂定之81項醫學生畢業時基本能力為範圍,冀以為醫學生臨床教育成果的品質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