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幕典禮及大會特別演講(一)

程 序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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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正義-對弱勢者之醫療照護
邱文達 署長
行政院衛生署

一、 前言
依據世界人權宣言主張及我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不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顯示「平等」為社會正義的具體展現。在健康人權上之體現,則是人人應能享有獲得最高標準的健康基本權利,不因種族、宗教、政治信仰、經濟或社會狀態而有不同,因而健康平等的概念與做法,應致力於增加偏鄉醫療的可近性及弱勢族群之照顧,以達到健康平等。
政府「黃金十年」的政策裡已融合健康平等的概念,與衛生政策相關的13項政策中,就有7項特別強調對特殊及弱勢族群的醫療照護政策,包括落實健保改革,保障民眾就醫;落實推行生育及婦幼保健;開辦生育風險救助;建構完善長期照顧服務網絡;健全身心障礙服務體系;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建立整合性女性醫療門診等七項政策。

二、全民健保對特殊及弱勢族群的醫療照護
全民健保從民國84年開辦以來,全民納保率高達99.6%,民眾滿意度高達88.2%。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財務負擔公平性指標,在公平就醫權方面,台灣排名位居世界第一;另就我國醫療費用與世界各主要國家做比較,平均每人每年醫療費用美國是7,960美元,加拿大4,478美元,日本2,877美元,台灣僅2,186美元,且醫療費用佔國內生產毛額比例,台灣僅6.9,美國則高達17.4,加拿大11.3,鄰近國家的日本也有8.5,健保醫療費用遠低於其他先進國家,顯見台灣的全民健保的確給予特殊及弱勢族群相當的醫療保障。

三、關注離島及偏鄉醫療
對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的醫療資源不足、就醫不方便,我們採取的策略是挹注資源。包括了內生性資源-補充及增加當地現有醫療資源,以及外生性資源-由鄉外醫療資源送入山地離島及偏遠地區。如:全民健保山地離島地區醫療效益提昇計畫(IDS),由24家醫療團隊到48個山地離島,提供定點門診、24小時急診、夜間門診、專科門診等醫療服務。至於醫療資源不足的地區,則鼓勵醫療院所在當地執業或提供巡迴醫療,提高就醫可近性。
對於缺乏中度急救責任醫院之縣市,則增設有中度急救責任醫院,對缺乏產兒科的縣市則辦理「提升(婦)產科、兒科醫療品質及資源整合」計畫,以強化婦兒科緊急醫療照護網絡,另外亦設法鼓勵醫學中心對離島及偏遠地區提供支援,保障偏鄉民眾就醫權益。

四、對特殊族群提供更多照護
對特殊族群之照顧亦投入許多的資源,有老年失能者的長期照護、身心障礙者的推動醫療復健輔具中心計畫、發展遲緩兒聯合評估鑑定、完成新制鑑定辦法、提供身心障礙者牙科特別門診服務、早期療育、精神疾病患者的追蹤關懷社區精神病人、建立區域特色的精神醫療網等,以協助精神病患回歸社區,儘早恢復生活功能。
台灣是世界第5個立「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的國家,並將罕病列為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罕見疾病治療藥品亦主動加速列入健保給付,減輕患者及家屬的經濟負擔。對漢生病病患之醫療照顧及人權保障,除了發放補償金,更推動「漢生病病患直接觀察治療執行計畫」,落實漢生住民分區、分級照護,協助日常生活與健康照護。
此外,對天然災害災民的協助,亦能在災難發生的第一時間確保災民就醫無障礙,降低災民不安的情緒,穩定社會秩序。
為了提供女性更隱私且完備的就醫環境,我們在全國各醫院輔導設立女性整合性門診,目前全國第一家婦女整合門診示範醫院是署立台中醫院,醫學中心則預定於民國101年之前設立完成。

五、傷害救濟措施
為完整落實醫療服務的社會正義,須實施傷害救濟,目前已實施藥害救濟制度,頒佈藥害救濟法、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另為保障婦女生育事故,自今年10月1日起開辦生育事故救濟,同時,目前亦研議醫療事故救濟法立法,以擴大保障對象。
總而言之,我們將整合衛生醫療資源與社會福利資源,不分地方與中央,相互協調與合作,完整規劃並落實對特殊及弱勢族群的關懷及協助,透過打造完善的衛生福利網,提供整合性的健康福利服務,以體現社會正義與健康人權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