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5:二代健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的理論與實務
Family Physician System in New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Law

程 序 表

S5-4
二代健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政策推行規劃
林阿明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務管理組

  壹、台灣實施家庭醫師制度現況的與特色
為重視社區基層醫療,因應人口老化、慢性病之增加,並提倡預防醫學,促進分級醫療,健保局自92年起,試辦「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醫療照護計畫」(簡稱家醫計畫),在台灣建立本土化之家庭醫師制度,以民眾健康為導向,建立「以病人為中心」醫療觀念,鼓勵基層診所與社區醫院之合作關係,以提供民眾周全性、協調性與持續性的服務。
家醫計畫的推動策略為成立社區醫療群,以同一地區5家以上之特約基層醫療院所醫師組成「基層醫師團隊」,並與特約醫院合作,共同組成「社區醫療群」,並建立執行中心,有效的協調基層醫師團隊與合作醫院,提供有別於一般基層醫療的「特色服務」,如會員個案追蹤管理與衛教指導、24小時諮詢專線提供適當就醫指導、協助轉診就醫安排服務,與合作醫院辦理共同照護門診、病房巡診、醫療資訊分享等。

貳、成效與進展
一、 推動家醫計畫多年來已建立良好之基礎,如會員經照護急診率、住院率下降,預防保健執行率高、設置24小時電話諮詢專線為良好醫病關係、個案管理建立基礎,會員滿意度高等。本計畫也提升基層診所品質,如推動醫療群與醫院合作模式(病房巡診、共同照護門診、個案研討),做為基層跨專科「水平整合」及跨醫院「垂直整合」之基礎;醫療群亦辦理社區衛教,參與多項社區健康營造活動。
二、 有鑑於個別醫師對承擔「家庭責任醫師」的疑慮,病人與醫師間的權利與義務亦尚待各界的共識,為推動二代健保法第44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本局於101年2月全省分區辦理7場「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座談會」,邀請台大謝博生、陳慶餘等教授、家庭醫學醫學會、醫師全聯會、各縣市醫師公會、醫療群合作醫院、醫療群診所超過735人次參加,根據專家學者、各界提供之理論與實務建議,基於我國國情,規畫以下方式來推動家庭責任醫師。
(一) 責任醫師不是單一醫師負責,由醫療群逐步擴大為社區、組織體系來負責,擴大醫療群組織運作彈性,鼓勵績優醫療群擴大規模。
(二) 持續推動家醫計畫,加強達成健保法明訂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之目的。
(三) 健保局與學界、醫界共同加強宣導家庭責任醫師好處與重要性,現行家醫計畫的執行成果也是重要的宣導基礎。
(四) 建立良好的醫病關係是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的關鍵,醫界相對需要提升醫療品質與良好的服務,爭取民眾信賴。

?、未來展望
健保局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社區醫療群的照護模式已在台灣建立本土化之家庭醫師制度,以學界實證文獻與本局監控之指標,都略收相當成效,並符合世界強化社區基層醫療之潮流。期未來參採各界建議不斷精益求精,逐步落實家庭責任醫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