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1:家庭責任醫師制度與社區醫療品質提昇
Promoting accountable family physician system to improve community care quality

程 序 表

S11-4
以體系為基礎的健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之推動
Promotion of accountable care organizations-based accountable family physician system in Taiwan
陳慶餘
台大醫學院家庭醫學科

  二十一世紀以人為中心健康照護體系、社區醫療為導向、在地健康照護與慢性疾病管理為政府後SARS重建社區醫療體系的發展方向。2013年將開始第七期醫療網計畫,揭示建構全民均健的健康照護體系,合併衛生署及內政部社會福利組成“衛生福利部”,進一步將資源整合再利用,以面臨台灣未來高齡化社會的挑戰。
  以二代健保未來即將實施的「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為核心,需要醫療體系再次整合。結合各級醫療院所形成一個有組職的合法結構,組織內的醫療決策需透過臨床與財務的整合管理,且共同參與決策,提供合乎經濟效益的高品質服務,同時參與合作聯盟的醫療院所能得到合理的報酬及回饋。連結區域內全人照護醫師及次專科醫師,提供適當的門診與住院服務,在一定的服務範圍內提供所在民眾的服務。未來所不論在基層或醫院門診有擔任全人照護醫師皆需有家庭醫學的訓練,對家庭有責任、提供全人全家全社區的3C2A照護;除醫院與基層診所外,也需同時整合社區健康支持網絡,將社區資源、志工一併納入;此外,亦要政府單位支持從中協調各項資源分配;最後,不可忽略民眾的健康教育,使其對自我的健康負責。
   回顧過去,臺灣三全健康照護模式一定可以持續達成以社區為導向、在地化、持續性以及以人為中心的照護,邁入全民均健下一里程碑。在健康資訊科技方面,基於實證醫學的證據,醫師應積極參與醫療品質的稽核及檢核。在財務管理風險的能力方面,為提供安全及高品質的醫療服務,以論人計酬為計,需具備合理的醫療支出的成本精算及回饋機制;在成立收集和監督醫療品質的內部架構方面; 體系內醫療品質的監督及報告的部門,並透過院所間資料交換,進一步掌握病人在各個醫療機構間的移動情況。進而重視醫療品質與健康結果,節省醫療浪費,健全健保財務,逐步達成二代健保法的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並提升民眾健康,達成醫界、政府、民眾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