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3:脊髓相關疾病的診斷與治療
Management of spinal disorders

程 序 表

S3-4
脊椎轉移性腫瘤的手術與放射治療
朱大同
三軍總醫院神經外科部

治療原則:
  脊椎轉移癌治療的主要目的在改善病人的症狀及生活品質,因此其療效必須與治療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是否能延長病人的生命作考量。因此,外科治療的選擇勢必依據病人的存活期及外科治療的效果來作判斷。針對轉移癌引起的背痛和脊椎神經受壓迫程度,輕者可以採保守療法給予止痛劑,合併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當疼痛及神經功能受損情形未能獲得明顯改善,或因病理性骨折而造成脊椎不穩定時,即應考慮外科治療。在施行外科手術之前,必先考慮下列幾個因素: (一)病人的健康狀況是否能承受手術治療?通常健康情況不穩定者,如嚴重貧血或營養狀況差,皆不宜施行手術治療。 (二)是否有多節脊椎骨同時受侵蝕?是否有多處神經受壓迫?在這種情況下,由於必需做更大的手術,通常病人無法承受。 (三)原發癌的惡性程度及可能的存活期限。 (四)有無其他主要器官,如肝臟、腎臟或腦部等器官的轉移癌。 (五)脊椎受壓迫所產生的神經機能障礙的進行速度及其嚴重程度。
手術方法:
  (一)切片檢查:健康狀況不適合施行手術者,可於切片檢查後,會診疼痛科醫師做止痛治療。切片手術一般都採較保守的閉合式針穿刺切取。近年來廣泛被採用的經椎根穿刺方式,手術方法簡單,而且診斷率較高。(二) 椎體成形術:因病理性骨折造成不穩定性疼痛,但無神經壓迫時可經皮做椎體骨水泥充填來止痛。(三)減壓及固定手術:因病理性骨折造成不穩定性疼痛且有神經機能障礙迅速惡化,無法經由保守療法得到改善者,即可考慮手術治療,行脊髓的減壓手術,並打上固定器後以期達到脊椎的穩定。
放射治療:
  放射治療是治療轉移性脊柱腫瘤的重要方法。淋巴瘤、 骨髓瘤和精原細胞瘤對放療敏感, 乳腺癌、 前列腺癌?放療中度敏感。儘管某些轉移性腫瘤病人的生存期較短, 但是合理運用手術、 放療、 化療及其他綜合治療手段,也能有效地提高病人的生存期。放射治療的主要目的:(一)局部治療椎體轉移性腫瘤,直接殺滅腫瘤細胞。(二)緩解疼痛,防治病理性骨折。放療後60%-80 %病人的疼痛能得到有效的緩解影像學檢查示溶骨性破壞可出現重新鈣化,有助於?防病理性骨折。 若疼痛始?不能?解,應考慮存在脊柱不穩定因素或有骨折碎片直接壓迫脊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