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4:即時同步遠距照護的現況探討
     The present status of synchronous telehealth

程 序 表

S4-1
The next gene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for telecare service
賴飛羆
台灣大學

  台灣遠距醫療的任督二脈是 醫師法第三章”義務”第11條中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加上實施遠距醫療,醫療機構不能從健保署得到給付。
  遠距醫療照護能夠將原本在醫院裡才能取得的服務,經由資通訊技術的幫忙投射到天涯海角給需要的個案,增加醫療照護的可近性、即時性。
  下一代的遠距照護的情境是:利用方便自然的穿戴式裝置幫助個案能夠在地老化,讓個案能夠獨立或半獨立的方式生活並做自我健康照護。
  個案的家屬或朋友及遠距照護中心個管師能夠透過蒐集到的生理資訊及行為模式,了解個案目前的狀況及需求,並在他需要介入救助時,能夠及時提供必要的服務。
  其整體基礎建設包括:客服中心、全方位醫療照護個管師、遠距醫療照護資訊系統、醫療照護決策輔助系統、家庭醫師及專科醫師支援團隊、輕巧簡便準確的生理資訊量測儀器、智慧手機行動APP、穿戴式裝置、物聯網IoT系統及居家生活環境感測器。
  這些重要的組成具有高潛力的市場價值。我們需要在台灣努力推動遠距醫療照護與長期照護結合,好讓這些整體基礎建設能夠有練兵改良的機會,進而在全世界的競爭中勝出,幫台灣找到未來成長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