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6:台灣重症及急救加護的困境與挑戰

程 序 表

S6-2
台灣重症醫療系統的規劃與困境
羅鴻舜
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

  台灣重症醫療系統規劃目前主要是依照衛福部制定之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依其提供之緊急醫療種類、人力設施、作業量能,將醫院之緊急醫療處理能力,區分為重度級、中度級、及一般級。
  在中重度級醫院分級中規定:加護病房每10床有專責主治醫師1人以上,負責加護病房醫療業務。據健保署2015年5月資料: 加護床數共7724床,目前重症專醫聯甄會所核發的重症專科證書共有2818張,重症人力資源在制度上應已足夠。
  但依照衛福部醫事司2014年統計資料: 全台仍有26個區域評估為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資源不足地區因為沒有專責醫院能夠及時搶救腦中風、急性冠心症、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和兒童重症照護,也沒有完整的轉診制度,無法進行有效轉送處理,資源分配不均的急重症醫療網形同「破網」
  站在第一線的重症專責醫師,傾全力救治重症病患,卻是「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一方面要配合醫院評鑑標準提高病人醫療服務品質,以躋進醫學中心之流,但目前對重症醫療的給付卻不盡合理,造成重症照護永遠是賠錢又吃力不討好的單位。另外處於醫病關係相對緊張的環境下,病人的醫療福利備受關注,也常令醫療人員陷入醫療糾紛的泥沼中。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少數有能力負擔如此龐大虧損的醫學中心或大型醫院能夠提供完整的重症醫療照護。
  究竟臺灣的重症醫療該何去何從?重症醫學會將從全台加護病房與重症專科醫師的分佈與現況看起,探討政策、現行給付結構、評鑑標準對重症照護環境的衝擊與影響。
  對於未來重症醫療系統之展望與規劃:加強民眾對於急重症症狀之認知,俾能積極使用到院前的緊急醫療救護系統。 呼籲急重症醫療人員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以改善醫病關係的互信與和諧。 建立重症醫療體系之跨科部、跨院際及跨區域之合作平台,以解決資源不均的問題。 進一步拉近重症給付結構與評鑑標準之間的距離,再從結構和流程的改善、以科技系統做為輔具,進行醫療軟硬體的創新改造;冀可減少醫療浪費及缺失,從而減輕醫護工作負擔,以提供病人更好的照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