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8:點亮台灣—人人有家庭醫師
TAIWAN Action plan – Every family a family doctor

程 序 表

S8-1
點亮”台灣”行動策略
黃獻樑
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


  二代健保法第44條提到:「保險人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家庭醫師積極配合推動政策,不僅致力於家庭醫學服務、教育、政策與研究發展,更強化基層醫療,提高健康照護品質、節省國家醫療支出、提升國民健康、和消弭健康的不平等。持續推廣家庭醫師制度,保障民眾都可接受到家庭責任醫師所提供之可近、全人與持續性之醫療保健服務是未來醫療體系努力的目標。希望經由深愛的「TAIWAN」:適合台灣的家庭責任醫師制度 (Taiwanese family physician system),賦權民眾健康責任與充能 (Accountability of care),以人為中心整合性健康服務 (Integrated people-centered health services),引領世界潮流及永續經營 (World leading model of sustainability),強化家庭醫師預防醫學醫療照護能力與品質保證 (Assurance of quality care),及建構社區健康支持網絡 (Network of community health support),使台灣在2020年成為人人有家庭醫師的幸福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