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論壇I:癌症用藥的健保給付原則

程 序 表

I-4
病友團體觀點之癌症用藥的健保給付原則
王正旭
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

一、癌症新藥治療效果好但民眾負擔不起
  1.癌症治療已朝向精準個人化醫療發展,不僅治療效果好,副作用也較傳統化療低。
  2.免疫療法是另一突破性療法,特別是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研究發現有2~3成病人經治
   療後可以與癌症長期共存。
二、癌症新藥納保困境
  1.癌症新藥納保比率低:據統計,二代健保癌症新藥納保比率約為49%,相較澳洲
    56%、加拿大67%、英格蘭56%等國家為低,原因是健保每年新藥預算不足(僅約
    20億左右),超出部分會稀釋醫療點數點值。
  2.新藥延後納入健保:因為缺乏國外健保所實施之藥品收載管理協議,以及對藥價或折
    讓無法做到保密,導致國際藥商擔心台灣新藥給付價格成為他國參考指標,進而選
    擇延後納入健保。
  3.癌症新藥審查時間長:據統計,二代健保癌症新藥審查平均約需782天,相較其他國
    家癌症新藥審查天數,澳洲518天、加拿大413天、英格蘭299天為長,主要原因是
    健保與藥商在藥價上無法達成協議。
  4.癌症新藥審查流程缺乏創新:對於癌症這類嚴重威脅生命疾病用藥審查缺乏優先審查
    機制。
三、民眾對健保新藥給付看法
  癌症希望基金會於2017年4月間進行一項全國性電話調查,共訪問1,122位20歲以上
  民眾 ,調查民眾對於提高保費讓健保有較充裕經費可以增加新藥納入給付的看法,
  結果顯示:
  1. 67.5%贊成每人每個月多繳50元健保費,及56.0%贊成提高門診藥費部分負擔上
   限,讓健保財源較充裕,可以納入更多新藥。
  2.77.0%贊成癌症病人共同負擔癌症新藥費用,以加速癌症新藥通過健保給付;負
   擔百分之二十為最多選擇(19.3%),次之為百分之十(18.7%);92.0%贊成政府針
    對中低收入戶提供補助。
  3.根據健保法51條規定,指示用藥不應該給付,46.0%贊成取消指示用藥給付,
    不贊成亦有47.3%。
  4.健保審核新藥給付應優先考慮之因素,民眾回覆依序為治療疾病嚴重度,像是
    癌症(62.0%)、治療效果(61.4%)、能否改善病人生活品質(43.1%)、價格合理
    性(34.8%)。
四、加速癌症新藥納保建言
  1.開源節流增加預算,包括:調高保費、調高病人藥品部分負擔、高價癌症新藥
    病人與健保共同負擔、取消指示用藥給付等,以擴大癌症新藥納入給付。
   2.發展多元藥品收載管理協議,對協議內容及優惠藥價或折讓保密。
   3.將藥品收載管理協議折讓退還費用,回流新藥總額並依疾病別專款專用。
   4.針對新藥適應症屬嚴重威脅生命的疾病,如癌症,建立優先審查或是併行審查
    機制等創新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