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論壇II:醫療刑責合理化修法對臨床醫療困境的影響

程 序 表

II-1
醫療法第82條修法對臨床醫療的意義
進步中的醫療,進步中的醫療法
吳欣席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醫療刑責合理明確化歷經近20年的努力,在邱泰源等立法委員共同提案,以及在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殷殷期盼下,總算在106年底通過立法院三讀;不但讓醫事人員可以安心執行醫療業務,也讓病家和司法體系可以有明確的判斷要件與準則。希望透過這個歷史性的法案,可以重拾往日醫病互信、醫法良好互動的年代;同時減少防禦性醫療,避免醫療資源錯用與減少醫療糾紛的訟累。
醫師有臨床合理判斷之裁量權,因醫學具有不確定性、經驗性及條件性,臨床時之判斷,自始無必然正確性可言,況醫學為持續發展中的科學,即使事後有新見解,亦可能於日後又被改變。因此,應以臨床時,依一般人標準,於行為時的客觀條件限制下,並尊重診斷者所應具有之臨床裁量權。
未來發展與期望:
  (一)減少防禦性醫療
  (二)加速醫療爭議案件處理效率
  (三)提升醫療品質
  (四)引進醫療事故爭議處理機制
  (五)提升醫療責任險的效能
  醫療法第82條的修正絕對不是解決醫療崩潰的萬靈丹,但卻是重塑醫病關係,建立良好醫病互信的重要開端,也開啟了日後減少防禦醫療與避免醫病雙方困於冗長的訴訟當中的轉機。這次的修法不但不是病家權益的減損,而是醫療品質提升的一環,同時也可以減少司法與檢調資源的耗損,因此從長遠角度來看,這次的修法不但有其歷史上重大的意義,同時也是醫療品質和醫療人權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