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0:懷孕時併內科疾病之照顧新進展

程 序 表

S10-4
妊娠期的紅斑性狼瘡照護新進展
詹德富
高醫大附設醫院婦產部

  一般而言,紅斑性狼瘡患者在懷孕前至少六個月的病情是維持在控制良好的狀態下,則母親與胎兒會有較好的預後。與健康女性妊娠相比,紅斑性狼瘡女性的妊娠具有更高的母體和胎兒風險,在母體方面可能造成病情惡化、急性腎衰竭、併發高血壓及子癇前症、血小板下降導致產後大出血風險等,對胎兒而言,可能造成流產、死產、早產或子宮內生長遲緩,未來也可能罹患新生兒紅斑症。其中又以初產婦女和有狼瘡性腎炎或活動性腎炎病史的女性發生率最高。因此對於患有紅斑性狼瘡孕婦的照護應包括風濕免疫科與婦產科醫生間的密切合作,且疾病變化的評估應包含整個妊娠期和產後期。一旦檢測到懷孕,建議先進行全面的體檢,包括監測血壓和腎功能、antiphospholipid、anti-Ro/SSA、anti-La/SSB、補體 (CH50或C3和C4)、anti-dsDNA等,並於懷孕期間,至少每三個月做一次定期評估,針對疾病活動度較高的病人,則需更密集地追蹤。對於所有患有紅斑性狼瘡的孕婦,我們建議在懷孕期間持續使用hydroxychloroquine且在母乳哺餵時也可以安全使用,因為它可以降低紅斑性狼瘡發作的風險,幫助控制抗磷脂抗體症候群,並可能降低新生兒狼瘡症的風險。另外,在使用低劑量阿司匹林治療抗磷脂抗體症候群和預防子癇前症的發生也是被建議的。有部分病人則因擔心藥物會對胎兒造成傷害,不願配合服用藥物,或是在病情不穩定情況下貿然懷孕,反而對母體和胎兒造成更嚴重的影響甚至增加無法順利生產的機會。因此,在懷孕前必須衡量懷孕期間治療的風險和益處,以達到對母親和胎兒最大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