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7:器官捐贈:挑戰與感動

程 序 表

S7-4
器官勸募與關懷實務
周迺寬
台大醫院外科部

   生老病死是無法抗拒的自然現象,每個人總會面臨到生命凋零的那天來臨。器官捐贈是生命末期臨終意願其中一個選項,在醫師判定死亡及腦死的狀況下將自己身上可用的器官及組織,以無償的方式,捐贈給器官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讓他們能夠延續生命,改善未來的生活品質,並且能繼續貢獻社會。一個完整器捐流程是需要依賴團隊合作,包括相關醫護照護單位,醫療支援單位,行政單位等一同配合,才能成就一份大愛的捐贈。
  1987年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腦死判定(程序)準則立法通過,台灣是亞洲第一個有器官移植法律及腦死法律的國家,2002年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成立,2004年器官勸募網絡計畫完成,由各區器官勸募網絡醫院之器官勸募捐贈小組,與其合作醫院做為器官勸募網路,2005年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開始執行線上分配作業,至今以已走過數十年頭,器官捐贈的數量每年緩慢增加,目前國內每年平均約兩百多位捐贈者,其中以組織捐贈為較多。
  國內在2016年開放愛滋陽性感染者可登錄為器官等待移植者,今年2018年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愛滋感染者可以捐贈器官給愛滋感染者,台灣是東亞第一個通過愛滋器官互相捐贈的國家。器官捐贈流程中重要一個環結為家屬關懷與陪伴,從患者入院直到捐贈結束後,關懷持續存在不間斷,陪伴家屬度過哀傷期及協助處理失落情緒,給予情緒支持。每年定期舉辦器官捐贈感恩音樂會、器官捐贈家屬旅遊活動、器官捐贈大愛至善牆,肯定及懷念已逝者的大愛,成就他人的重生,在道別之後,並非終點,愛一直都在,只是以其他方式延續下去。
  衛生福利部為了提升國人對器官捐贈的重視,2014年頒布「待移植者之配偶或三等親內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具優先分配權,以實現今日器官捐贈的決定正是明日對親人庇護的理念。台灣在器官勸募捐贈還有很長一段路要努力,需要各界為生命續存而努力,支持器官捐贈,發揮大愛精神,期許達到生死相安。
  我們院內器官勸募小組不斷努力,為鼓勵優秀的勸募人員,每年提報優秀人員參加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舉辦優秀器官勸募人員選拔及表揚,歷年來分別曹傳怡、葉雅雯、郭庭均、吳經閔及楊雅雯等勸募的醫護人員。我們也獲獎106年度優秀器官勸募醫院第二器官捐贈第一名,鼓舞著大家在器官勸募與家屬關懷更有使命的往前邁進。
  但因醫療持續進步,人類壽命逐漸延長,器官衰竭病患數量與日俱增,供需的差異日漸擴大,僧多粥少,使得許多人在等待中死亡,故各個國家又開始重啟心臟死亡後器官捐贈,國內於2017年公布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期望能增加器官數量,以減少供需的差異。今年也協辦登錄中心「107年度心臟死後器官捐贈臨床實務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