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16:器官移植:從台灣看世界

S16-1
從登錄中心成立15年經驗探討台灣器官移植的困境與對策
江仰仁
林口長庚醫院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台灣的移植醫學發展甚早,自1968年台大李俊仁教授完成亞洲第一例腎臟移植之後即積極展開,其後有1984年長庚陳肇隆教授完成亞洲第一例長期存活之肝臟移植,台灣在亞洲器官移植醫學界一直是領頭羊。
  1987年,政府公布施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與腦死判定準則,將器官捐贈方式與移植法制化,這在亞洲也是創舉。其後,國人器官捐贈觀念漸開,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的人數也持續增加。在亞洲地區,我國不只在移植醫學處於領先地位,器官捐贈率也與韓國並列一、二。
  行政院衛生署(2013年升格改為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於2002年6月成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讓大愛器官分配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並清楚透明化全國醫療院所器官捐分配體系並於2005年4月1號上線,成功串聯整合每一家醫院所捐贈的器官,大幅減少溝通時間,也讓民眾更了解器官移植的專業性,轉眼已十五年。台灣的器官捐贈也從一年大約一百例進不到三百多例。這樣的進步固然量演,但相對於日益增加的器官需求實在是杯水車薪緩不濟急。
  或許因儒家思想『保留全屍』的傳統觀念有關,亞洲國家在推行器官捐贈的路途上一直落後其他地區,要提升全民贊同器官捐贈,必須從政府、人民、第一線醫護人員和器捐單位著手推廣。推廣器官捐贈是一步一腳印的工作,短期無法立見效果,有賴於醫院勸募團隊,用心宣導並關懷民眾無私捐出器官的努力成果。但即使如此,台灣的器官捐贈率較諸西方國家仍然落後甚多,或許政府有必要以更積極的態度藉由立法來推廣以拯救更多器官衰竭的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