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細胞治療技術醫師訓練課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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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
張裕享 醫師
台灣大學台成細胞治療中心

  政府於107年9月6日發布並實行「特管辦法」,新增了細胞治療技術執行規範(包括自體NK細胞、DC細胞、CIK細胞、間質幹細胞、纖維母細胞等細胞治療),意味著台灣的細胞治療技術將能依法執行,應用在需要的國人身上,同時也刺激了台灣細胞治療產業的發展。執行特管法細胞治療須有不良反應之安全評估,建議制訂安全性監測內容、時程和頻次,個案報告表紀錄的內容應包括治療之不良反應。先判斷不良反應是否和細胞治療有合理之因果關係,評估其嚴重程度,及是否為預期之不良反應。如果是未預期嚴重藥品不良反應需快速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