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細胞治療技術醫師訓練課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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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細胞治療理論和初代細胞培養
沈家寧 理事長
臺灣幹細胞學會

  2018年九月衛福部修訂特管辦法後可使用細胞治療的疾病程度與種類皆大幅度放寬,讓臺灣患者有更多的療法可選擇。細胞治療的原理簡就是將自己的細胞也就是「自體(autologous)細胞」,或別人的細胞也稱為「同種異體(allogeneic)細胞」,經過體外培養或加工程序之後,再將這些處理過的細胞引進患者體內使用,以達到治療或預防疾病之目的。骨髓移植是現今常見的細胞療法之一,醫師從捐贈骨髓者的身上取出骨髓移植進受捐贈者體內來治療血液相關疾病。所謂體細胞療法 (somatic cell therapy) 係指使用取自同種自體(autologous)、或同種異體(allogeneic)之體細胞,經體外培養或處理後,施用於病患人體,以達到疾病治療、診斷或預防的目的。利用幹細胞或幹細胞衍生的細胞,取代或修補病人受損的組織或細胞的療法,稱為幹細胞治療(stem cell therapy)。若以目的論來看,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治療疾病」與「修復組織」。周邊血幹細胞與免疫細胞這兩項,大多是運用於治療癌症;而其他四項的細胞類型則屬於再生醫學,以幫助組織再生或修復為目標。例如以免疫細胞治療癌症或以間質幹細胞移植幫助軟骨修復與再生或延緩退化性關節炎的病程。本課程將分別介紹
1.細胞理論發展歷史
2. 細胞治療的基礎理論
3. 細胞治療的機制
4. 細胞治療的可能風險
5. 初代細胞培養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