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演講7:台灣安寧緩和醫療新進展
       Recent Progress in Palliative Care in Taiwan

程 序 表

E7-2
醫病共享決策在安寧緩和醫療的運用
黃獻樑
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

  安寧緩和醫療目的為提供病患身體、心理、靈性需求,並且提高病患及其照護者、家人之生活品質,且是用一個跨領域的團隊,提供病患更為全面之照護。緩和醫療早期介入臨終患者將可改善患者生活品質、情緒、以及醫療護理上的滿意程度。另外,也可增加患者與醫護人員之間的互動,使得臨終關懷上能夠改善、增進溝通。
  醫病共享決策係為提供病患、家屬、及醫療方,對於疾病治療計劃方向能夠有所理解,且進而擁有共識。醫病共享決策的內涵包含了病患的參與、提供不同的治療方針選擇、以及協助病患探索在治療上的偏好,旨在讓病患、家屬、與醫師間能夠對於生命末期時各種醫療選項,例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DNR) 或是人工營養水分等個別選項,有更詳細的資訊與意見交流。決策會談目的則是得知病家的價值觀後,在支持其在生命末期時的偏好以決定最佳方案,給予對應的治療選擇。藉由三步驟對話模式來瞭解患者所認為「最重要的事情」為何,並引導患者發展知情決策的偏好,這就是早期安寧緩和醫療介入的重要方法。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Advanced care planning) 的內容包含醫療代理人、融入個人價值觀的臨終照顧偏好等。臨終時的維生處置方式、人工營養水分 (Artificial nutrition and hydration) 將影響病患尊嚴,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關鍵。台灣於民國105年1月6日經由立法院審查三讀通過,並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此法案的目的及精神,在第1條即開宗明義闡明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在107年並陸續公告了「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及「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具體規範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及預立醫療決定的方式內容,而這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正是團隊應運用醫病共享決策及同理心等相關技巧,讓病人了解在法律明定的病況下,醫療單位可依病人的「預立醫療決定」進行病人想要的醫療方式,也就是醫病共享決策在安寧緩和醫療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