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論壇I:人工智慧與大數據在醫療的應用

程 序 表

I-5
成功大學申請 TFDA 經驗-從醫療器材管理法看學研醫機構獲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之可行性
翁振勛
成功大學前瞻醫療器材科技中心

2021年5月1日起醫療器材管理法正式施行,同步相關子法也一併公告,其中對學研機構最特別的一項條文為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10 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指下列二類業者:
一、從事醫療器材製造、包裝、貼標、滅菌或最終驗放。
二、從事醫療器材設計,並以其名義於市場流通。
也就是單純設計醫療器材的組織不用再為了拿到醫療器材許可證而去設立工廠,拿到QMS核可才能申請醫療器材許可證。此條文訂定將可促進產業技術研發及產品創新,未來將從事醫療器材「設計」並以其名義上市者,可納入為醫療器材製造業,鼓勵產業研發及產品創新。此為政府精進醫療器材加速上市及配套機制之法源依據,以嘉惠病患。而眾所皆知研發與創新的單位在台灣幾乎以學研醫機構為主,如大專院校或是醫療院所或法人單位:工研院,金工中心,塑膠中心等等,具有非常大的研發能量及產業創新。雖然新法及相關子法都已於2021年五月一日正式施行,也開啟整個醫療器材新紀元,台灣將會有更多人才投入高值化醫療器材產品進而行銷全世界,因此為了與全世界接軌,必須要加速審查醫療器材尤其是軟體類的醫療器材,其藉由網路下載程式,即可進行及協助相關醫療行為處置,對於人民的福祉效益可以預見是越來越大。因此雖然科技一直再創新但是法規永遠是保護使用者,故兩者需要取得平衡並適當開放實際驗證場所,才能進行真正的商業模式驗證。而不再是單純確認醫療器材功效與風險的評估。成功大學在各方夥伴協助以及單位的智慧與經驗之下,盡其所能在這所綜合型大學裡建構與嘗試新的道路,透過科技與學術專業串聯,在第一時間進行最精準的學術研究與實驗驗證。成大取得醫療器材製造商及販賣商許可,無非是希望加速推動路程,提供社會大眾更好的未來,這也是成功大學的使命與責任。由此可知大專院校申請成為醫療器材商,進而取得產品許可證將有四大優勢,第一項,不以營利為目標的大專院校,將可提供創新醫材商品化後的第一哩路;第二項,對於即將投入創新醫材的開發者,可以藉由大專院校的研發量能加速取得醫療器材產品許可證;第三項,大專院校將承擔醫療器材品質的全生命週期,將可改變校內研發人員思維,不只專注於技術突破,更要維持良好品質確保安全性及有效性;第四項,上市後的監控涉及目前新興臨床評估方法及真實世界的臨床證據之法規科學研究,將有助於跨領域學門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