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論壇II:酒駕與酒癮:從急診科到精神科的處理
Alcohol Use Disorder and Driving Under Influence (DUI): Emergency Room visits, addiction treatment and ethical issues

程 序 表

II-1
當代台灣酒癮問題:從公衛到精神治療
陳亮妤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酒精使用疾患是全球之重大公共衛生議題。根據台灣物質使用調查結果,2005、2009、2013三個時間點,酒精使用在國人呈現上升趨勢,而2017年終生酒精使用盛行率佔國人58%,其中女性飲酒者上升。根據GBD 2020 Alcohol Collaborators研究,酒精造成之失能與酒精使用量呈現正相關。而根據Koob(2016)的研究,酒精對不同生命歷程皆有不同之負面影響包含fetal alcohol syndrome、underage drinking、alcohol use disorder、 organ damage等,對國人生命健康造成不小危害。
  酒精使用疾患(alcohol use disorder)之治療台灣已經引進三個具有實證之治療藥物,包含naltrexone、acamprosate、disulfiram,根據APA(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其證據等級為Ib、Ib、2c。非藥物治療方面包含動機式晤談、認知行為療法、團體心理治療、處理共病等等,皆具有充分證據可治療酒精成癮。然而根據Chen C-H等人之研究,綜合醫院之非精神科住院病人,其符合酒精使用疾患診斷者高達25%,顯示許多酒癮病人已因酒精相關併發症而已有醫療使用,但未進行酒癮治療,未來應著重在各大醫療院所酒癮治療之擴展及跨科別之轉介。
  根據National Comorbidity Survey (NCS),酒精成癮者有超過七成有至少一種精神疾患 (Kessler RC, 1997),而National Epidemiologic Survey on Alcohol and Related ConditionsNESARC)研究,物質使用疾患和憂鬱症及焦慮症之相關性為獨立正相關(Grant BF, 2004),這些研究一再顯示雙重診斷(dual diagnosis)之高盛行率。研究顯示在雙重診斷的酒癮治療中,需特別避免disulfiram,其對精神病症狀(psychotic symptoms)可能有惡化的效果;亦容易引起安眠藥物代謝較慢之效果,因此非雙重診斷者酒癮藥物之首選。至於Naltrexone肝衰竭不適用、acamprosate在腎衰竭者須調整劑量,都是在較複雜之酒癮個案治療需特別注意的。
  酒癮治療人才培育為近年來衛生福利部重點業務之一,未來關於跨科別轉介、早期診斷早期介入,以及酒癮治療之普及化,將是未來精神醫療之重點,提供整合性治療會是我們共同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