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7:新冠疫情的安全應變、醫療品質、與法律倫理觀
National strategies, quality and safety issues, ethics, and law perspective in responding to COVID-19 pandemic

程 序 表

S7-2
新冠疫情驅動下的數位醫療需求與科技創新
楊宗龍
高雄榮民總醫院研創中心

  要探索數位醫療,首先要了解”醫療”的定義,醫療可分為狹義跟廣義。狹義的醫療是指醫護技藥人員運用醫學科學技術與人類疾病爭戰的過程,也就是診療疾病的過程,該定義將醫療局限於診療範圍,是對醫療的狹義理解。廣義的醫療則是指醫護技藥人員運用醫學科學技術及社會科學知識為防病治病、增進人類健康而爭戰的過程,包括預防、康復、保健、健康諮詢和狹義的醫療,古謂「上醫治未病、中醫治將病、下醫治已病」,即涵蓋了廣義的醫療定義。
  數位醫療究竟是何方神聖? 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FDA)的定義,數位醫療(Digital Health)有五大內涵,包括行動醫療(mHealth)、健康資訊科技(Health IT)、穿戴式設備(wearable devices)、遠端健康與遠距醫療(telehealth and telemedicine)以及個人化醫療(personalized medicine)。
  因此在新冠疫情驅動下,數位醫療有了更扎實的舞台與更寬廣的需要認知與更多的有識之士一同來推展。
  本次分享,將會從智慧病人需要哪一種醫院?作為切入點,來探討 CDSS 臨床決策輔助服務的重要性,並且更進一步,如何建立一個“非“型平台來滿足智慧醫院對於癌症、急重症與慢病管理的需要;也會從 AI 五次方,M 四次方來闡釋如何從病人端、醫護端、照護機構端來落實智慧醫療,創造嶄新的數位價值;也將分享如何進行數位醫療資源投資的評量與稽核方式,讓VOI(value of investment)能夠協助雲端科技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