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課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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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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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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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課程 - 認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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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課程 - 流程圖
繼續教育課程 - 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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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與積分(法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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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Q&A(衛生署醫事處)-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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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Q&A(衛生署醫事處) |
衛生署繼續教育積分查詢系統
(1) 國內外醫學雜誌發表有關論文者應檢附(
表格二
)。
(2) 申請未經本會審查之開課單位核發之繼續教育積分證明要轉換為執業執照積分應檢
附(
表格三
),並檢附該上課證明,(內容應包括姓名、身份證字號、日期、地點、
課程名稱、積分類型、積分數、主辦單位、審核單位、認可文號)。
(3) 以上申請案需將紙本送至本會,並同時於衛生署「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
」進
行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