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並非獨立的緊急醫療救護(EMS)機構,它是納在花蓮縣EMS系統下運作,故我們將探討花蓮縣的EMS。花蓮縣的地理特徵是面積為全國最大的,但人口只有341,000人,散佈在一狹長的地形內,同時花蓮縣內有太魯閣國家公園風景區及合歡山,屬於高山偏遠地區,故花蓮地區EMS的特徵是反應時間相對較長、運送時間也較長、有需要用到直升機救護。花蓮的EMT-1有58人EMT-2有150人、EMT-P有6人,初步反應者為EMT-1 或2,為單軌反應系統,沒有專責的救護隊,但是有醫療指導醫師做有關EMS品質方面的事情。97年度的平均出勤人數是每月129人,到院前死亡(OHCA)人數平均每月30人,包含創傷5人、非創傷25人,至於OHCA病人的救活率,目前尚未有此統計數字。花蓮縣EMS未來要改進的空間仍多,例如:成立專責救護隊、統計一些品質指標、製訂高山地區災難應變流程、實施雙軌反應制度、實施優先派遣制度、加強醫務顧問的功能。